那是我认识老王的第一天,也是最后一天——虽然在之后的梦中也曾见过。时隔多年,我对老王长什么样,脸上有没有胡子,身材是高是矮,都全然没有印象。只记得当时湖水上涨,从四周蔓延而上,即将淹没脚下的土地,月光像女人涂抹了脂粉的脸,白惨惨的一片,我和老王在湖中心的岛上等待救援。彼时湖风高涨,从四面八方吹来,夹杂着水浪的声音拍打着篝火,岛上几尺多高的野草也簌簌作响,整个湖中心岛在水雾中,像极了一片妖异的坟地。
在这样的氛围中,我和老王谁都希望有人能说点什么,不然都要变得神经衰弱不可。老王就是那个打破僵局的人。
我这活了半数的人生,着实让人害怕。毫不夸张,不仅是我,就是别人听了,也要浑身发抖,只好翻出家中珍藏的好酒猛灌几口,再打他几套军体拳,方能平息。
说来话长,但长我也得慢慢说。距离北京城三百余里,隔着一条河,两座山,七八个村庄,就是我从小生活的地方。我刚出生不久,我的母亲就去世了,那时候我只有几个月大,我只好吃我们家的羊奶长大。等我长到五岁的时候,我的父亲外出打工没有再回来,听回家过年的人说,父亲在外跟人打架,被当地的人打死了,尸体没有人认领,最后都不知道扔到了哪里。如此,我对我的父母没有什么印象,母亲就算了,就连父亲的印象也完全没有,说起这些事,也全然感受不到任何悲伤,就好像在说别人的父母一样,这种感觉你可明白?
我点点头,安慰他说,我明白,相信我,这不是你的错。看我的样子,当时差点要挤出几滴鸟泪来。
有时候我觉得吧,我这个人薄情得很,可我又不是他娘的从石头里面蹦出来的,说起这些,怎么会一点都不难过呢。望了一眼汹涌的湖面,老王接着说。
在父亲走了以后,我就成了孤儿,跟着大伯一起生活。我大伯对我不好不坏,但我知道,大伯收养我跟我家那点低保有关系,我成了孤儿之后,大伯因为收养孤儿在村里博得好名声,自然也无可厚非地将村里每个月发给我的钱收回了口袋里。在大伯家,我所受到的偏见是显而易见的,他们嘴里不说,但我知道他们把我当外人。在我很小的时候,我就知道,只要我在家里,好东西都要藏起来,等我出去了,或者睡着了,他们才敢拿出来。我看到他们把猪肉藏起来,束之高阁,怕我看见,只等我出去,他们才拿出来开小灶煮着吃,和我一起吃的时候,总是清水白菜,愁眉苦脸,显得日子清苦得很。当然他们本可以在吃正餐的时候,把猪肉拿出来,然后严令禁止我染指猪荤,之所以没有这么做,是因为他们要立牌坊,不仅要在外人面前立牌坊,在我面前也要立牌坊。无论你有什么坏心眼,都不要在任何人面前表露出来,君子当如是。大伯是君子。大伯读过几年书,自然知道君子的厉害,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”,他出于“兄弟之义”收养了兄弟的遗孤,所以是君子。我知道他的心思,我年纪不大,心里却通透得很,到了夏天,外面热得慌,柜顶的猪头肉都要发臭了,我还没有出去,大伯就会把我喊到跟前来,指使我出去。
“一个男孩子,一天到晚总是待在家里像什么话!去,到镇上邮局去看看,你大哥写信回来没有。”
我知道大哥每个月固定写信回来要钱的日子,还没到时候嘞。但我心里端着明白,嘴里还要揣着糊涂,等我出了家门,趴在窗户上看他把猪头肉拿出来,闻了又闻,那肉都坏了。大伯摇摇头,连连说“可惜可惜”,但他又舍不得扔,让婶婶用白水煮一回,再撒上葱姜蒜炒着下酒吃。因为我,大伯吃了好几回坏肉,所以他对我恨之入骨,之后给我使绊子也属正常。但因为他是君子,所以他从来不说。
大伯有两个儿子,那个时候大儿子在北京城里一所不入流的大学读书,八零年代,不管是什么大学,只要说孩子上了大学了,村里人都羡慕得很,大伯跟人说话的时候底气也足。二儿子跟我年纪相仿,比我虚涨两岁,却是一个不学习的主,用大伯的话说,不仅不学习,而且还混账。不仅他混账,他还要带着我一起混账。在他读小学的时候,总要和低年级的干架,二年级的时候,就欺负一年级的,等上了三年级,就连着二年级和一年级一起欺负。我说为什么不欺负四年级的,他说:“我们不仅要有敌人,还要有盟友。等打不过的时候,盟友就可以支援我们,懂不懂?”
“他们说是因为你打不过,上次你们就被四年级的揍了。”
“他们放屁,谁说我打不过。就算我打不过,圣斗士紫龙在使出庐山升龙霸之前,不也得挨揍吗?这就跟打游戏一样,没遇到大老板之前,我能放绝招吗?你不要这么虎,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。”
那个时候我不仅虎,身子还壮得很,还没上学,就已经跟三年级的孩子一般高了,这让大伯很纳闷,明明他两个儿子都瘦得很。因为我比同龄人壮实,所以二哥打架的时候总叫上我,叫我一起跟他站在前头。打架的时候,一个人是打不过我的,所以我一般都打两个,对方人多的时候,也可能我要打三个。我打两个还行,打三个就打不过了,我发现打不过的时候就需要人帮忙,我转头看二哥,发现他跟人单挑被人揍的跟孙子似的。二年级的人多势众,三年级的眼看就要输了,我没有办法,朝三个敌手大吼一声,咬牙切齿,面目狰狞,一边大叫着“我要放绝招了”,一边开始了圣斗士紫龙“庐山升龙霸”的起手势,还真给他们吓得不轻,一拳打得他们连连后退。我又大叫一声,朝二哥冲去,抓着他的手就往外面跑,二哥也还没看明白,只记得刚刚还在挨揍,这会儿已经脱离战场老远了。我带着二哥没跑几步,二哥就跑到我前头去了,而且越跑越快,跟一阵风似的,或者风也追不上他。二哥跑了两个山丘的时候,我已经看不到他了,我在后面追得气喘吁吁,等我翻过一座山丘,二哥又跑回来了。我看到二哥跑回来了,很高兴,觉得他总算想起我了。
我一边跑,一边气喘吁吁地说:“二哥,你是回来陪我的对不对?”
二哥说:“老三,你别跑了,你先停下来,我觉得我们得回去。”
我大吃一惊,觉得二哥被揍傻了:“我们回去做什么,再挨揍吗?”
二哥说:“我不能当个逃兵,圣斗士在黄金十二宫打处女宫的时候,没有人能打得过沙加,你看他们有退缩的吗?”
“没有,二哥,一个都没有。”我说。
“最后被夺去了六感的一辉只好和沙加同归于尽,你记不记得?”
“二哥,我记得,最后确实是一辉和沙加同归于尽了。”
“这就对了,现在我就是一辉,我要和他们同归于尽——好了,你别跑了,停下来行不行?”
我很震惊,从来没想过二哥竟然有这么大的勇气,如果二哥是一辉的话,我一定是紫龙,我也要有十足的勇气才行。我停下来,不跑了,开始和二哥一起往回跑。我记得那个阳光温暖的下午,一辉最终没有跟沙加同归于尽,紫龙也没有,他们被揍得跟孙子似的。
到了第二年秋天,我要上学了,那个时候还没有义务教育,上小学要花钱。大伯对我上学这件事痛心疾首,但大伯是君子,他不能不让我上学,虽然我们家的低保只能承担我每个学期的学费。自打我上了学,大伯已经不堪堪是君子了,古语有云:“圣人为天下兴利也。”虽然谈不上为天下兴利,但为兄弟遗孤兴利,也不是是一般人能办到的,大伯不是一般人,足以称得上“半圣”,也难怪大伯把我当外人,如果我是自家人,这“半圣”的名称在村里说出去被人笑话,就连君子也是不敢当的。
到了上学的时候,我就不打架了,二哥打架的时候喊我我也不去,我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,静若处子,再吟起“床前明月光”来,则更是像极了一个读书坯子。二哥对我这个样子很不高兴,因为他失去了一个厉害的帮手,他说:“读书有什么意思,你跟人打架的时候,还能跟人家讲道理不成。你打不过的时候,别人不会跟你讲道理,你只能逃。你打得过的时候,也懒得跟人家讲道理。你说,我说的对不对,哪里需要讲什么道理!”
我很惊讶,二哥除了打架竟然也能讲出这番话来,这说明他除了挨揍之外,还学会了思考。但我想学习并不是相信这能在打架的时候发挥什么作用,实际上跟打架一点关系也没有,只是因为我喜欢的女孩子爱学习,但我不能告诉二哥,我在这里正襟危坐装模作样地吟诵“床前明月光”,是因为一个女孩子。
老王讲到这里的时候,停了下来。这时,湖水已经浸润了我们脚下的土壤,火红的木炭遇到湖水变成了黑色,架起的柴堆在我们眼前倒塌下来,直到最后一点柴火也熄灭了。
我烟瘾骤起,趁这个当儿,拉开衣裳,哆哆嗦嗦点了两根烟,递了一支给老王。夜色中,亮起两点星火。
很奇怪,我似乎从小就对男人女人那点事情明白得很,你别误会,跟性事无关。我从小就知道男女有别,知道异性之间是要避嫌的,知道有一天男人和女人会举行一个仪式,然后开始一起生活,盖一栋房子,再生几个小崽子。从我看见杨文的第一眼,我就断定,她是我要一起生小崽子的人。那时候,杨文总是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衣服,扎着两个辫子,坐在教室的第一排,没有十分也有八九分素静。她的脖子又细又长,像极了大伯家的白鹅,我很喜欢大伯家的鹅,经常要花一个上午或者下午的时间,看白鹅浮游在家门口的池塘里。虽然大伯家杀鹅的时候,我一口也没吃上。
我觉得我喜欢杨文,跟大伯家的鹅有关。
那时候,杨文成绩很好,是班上的语文课代表。一次,老师让杨文在课上朗读骆宾王的《咏鹅》。我看见杨文站了起来,开始朗读“鹅鹅鹅,曲项向天歌”,听见这声音,我吃了一惊,因为声音从她喉咙里发出来,有些沙哑,类似男人的声音,又像录音机卡了带发出的沙沙声,全然不像她的脖子那么细,叫人听着难受。一时间有男孩子带头哄笑起来,其他人跟着笑,老师也笑。杨文涨红了脸,只想早点读完坐下去。总共四句诗,班上哄笑了四回,我一次也没笑。在这之后,杨文总是容易获得在全班面前朗读文章的机会,而且朗读的文章也越来越长。我相信杨文一定发现了,我是其中唯一没有笑的人,就因为这点难得的友谊,她在以后也应该嫁给我,同我生小崽子。下次她来收我的语文作业本的时候,我也应该让她明白这一点。
事实上,在下次看见杨文的时候,我就跟她说了,我大声说:“杨文,我喜欢你,以后我要跟你生小崽子。”杨文听完,大吃一惊,耳朵都红了。她说:“王进,你耍什么流氓!”并且呜呜地哭起来,那个时候,我还不能明白流氓是什么意思,但杨文说我是流氓,那我就是流氓,其他人听见了,也喊我流氓,但他们都不知道“喜欢”和“生小崽子”是什么意思。只有杨文知道,她气红了脸,用沙哑的声音一遍遍骂我,所以杨文一定也知道男女之间那点事情。我为杨文也明白那点事情感到高兴,我们是班上唯二知道的人,为什么就我们两明白的比别人要早,那一定是上天注定。
然而从那以后,杨文的表现着实让人奇怪,她总是躲着我,不再跟我说话,看我的眼神也变得躲躲闪闪,就算平常收我的作业也要喊别的女孩子专门来收,这在当时实在是件稀罕事。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我们小学毕业。
(未完待续)
作者按: 因为深知我个人是比较懒的,之前说每个月写一个短篇的想法也未能实现,也不曾想这篇文章本该在一月份就该完成,竟“难产”至此。最近我在忙着换工作的事情,面试了两家大公司结果也不满意,后续的重心应该还会放在换工作上,所以这篇《转生之地》就显得更加遥遥无期了,毕竟写文章是一件极耗心力的事情,我也不想太马虎。为了避免这篇文章同上一篇《圣诞快乐》一样,八千余字前后断断续续竟花了四五年时间,所以决定将《转生之地》分为上中下三部分发出来。我觉得,文章放在自己的电脑里,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,但如果它不管以什么方式,见了天日,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了,那么作为执笔者的我,就有一定程度的责任去完成它,这样做也是为了督促自己。